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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后存在白蚁,中介公司是否担责
发布日期:2018-04-11    作者:110网律师
1、案件详细A与B签订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房产交易。所有交易完毕后,B在入住后发现由于房屋在一楼,位置较潮湿,在木质地板下和衣柜下存在较多白蚁,影响其居住。遂将卖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白蚁治理费和赔偿金,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中介费。2、中介公司代理律师观点本律接案后,认为中介公司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对于房屋存在白蚁问题并不知情,被告中介公司未存在任何隐瞒行为,不构成合同欺诈。被告中介公司已按交易三方签订的《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全部合同义务,有权利收取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费用。二手房交易本身就存在交易风险,居间方仅就房屋权属状况有审核义务,对于交易房屋的白蚁危害情况不存在瑕疵担保义务。《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是合同各方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不具有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解除的法定理由,且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居间方无义务返还居间费。后法官采纳我方观点,仅判决卖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驳回了原告对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3、律师建议本案由于白蚁问题肉眼不容易发现,且需要白蚁防治专业人员鉴定才能及时发现及确认,因此中介公司作为此问题的非专业人士才不承担责任。但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于交易房屋是否有问题并非绝对没有注意义务,就一般人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中介公司仍有提示义务,并最好在合同中显示出此问题,以避免交易后出现纠纷时能合理举证其已尽到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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