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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欠钱不还被当事人打上构成故意伤害罪找奉军律师案件经过
发布日期:2018-03-20    作者:110网律师
【审理机关】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辩护律师】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奉军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1725日路过被害人的工厂门口,看到其正在给工人领取解散工资。由于被害人的工厂在2014年欠李某工厂货款6万元多次推延不还,于是李某把李某工厂的财务蒙某叫到被害人工厂门口,由蒙某与被害人协商如何支付货款的问题。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争吵起来,李某一时气愤的情况下随手拿起身上的一根小棍子打了被害人的头部一下,在当日即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1日并经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奉军律师接受李某家属委托后,经奉军律师会见及调取案件材料,在侦查阶段奉军律师多次向办案单位提出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且奉军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多次沟通后,李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了悔过书,奉军律师认为本案杨某犯罪事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本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经奉军律师与受害人调解,并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结果如下:】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下发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最终由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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