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间借贷】欠款40万逾期不还,律师介入足额追回款项
发布日期:2018-02-26    作者:110网律师
【案    号】(2017)粤06民终1296
【委 人】*(原告)
【代理结果】足额追到款项57411.5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郑邦锋 律师助理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与两被告**是朋友关系。从20122月7日起,两被告以生意周转缺乏资金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于20122月7日、20127月13日、2014年5月17日分别向两被告转账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合计40万元。双方约定两被告于20159月5日还款,借款期间按月利率2%支付借款利息。直至起诉之日,两被告依然未偿还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债无果,遂委托我所代理此事,希望足额追此借款。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20160714日,我所接受*的委托,办案律师在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后发现本案的三大难点:第一,无两被告的身份信息,需要立即查询;第二,不知道两被告有无财产,需要查询财产线索;第三,已有很多人起诉两被告要求还款,如果按照正常法定程序,*想要足额拿回借款难度大。
为了能够顺利、及时地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效果,我所律师与*进行了详细的面谈,了解案情细节,制成谈话笔录,并指导其从多个方面着手调查取证。办案律师先是利用双方是朋友关系,让*稳住对方的情绪从而套取对方身份信息、相关住所地址,以方便办案律师查询对方的人口信息、财产线索其次,让*与两被告进行谈话录音,获取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据再者,办案律师把握时机,迅速整理好材料起诉立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两被告财产,避免了两被告卷款走人的可能。在一审、二审期间,我方办案律师坚持与对方谈判,让其配合应诉,以防两被告利用公告送达来拖延时间执行期间,经过双方的多次谈判及对对方试压,我方办案律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见,两被告自愿卖掉房子来偿还原告的借款。我方当事人最终足额收到借款本金及利息,对此表示相当满意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两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266990元并支付利息(从20159月6日起按以当时剩余本金按年利率5%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6)粤0606民初135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6)粤0606民初135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400000元及利息(利息截止20167月15日为10990元,自20167月1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争议焦点
1、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2、借款金额多少,如何给付,有无约定利息;
3、被告有没逾期还款的情况。
 
四、律师点评
    在实践中,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往往没约定好合同的基本情况,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出现借贷事实、借贷合意不明确等问题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就对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间、诉讼地、担保物等情况约定明确,以更好地保障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