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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销售劣药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25    作者:苏伟丽律师
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1条)【24】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致人死亡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后果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10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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