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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法同居的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7-12-29    作者:丁嫣律师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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