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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12-11    作者:孙术校律师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合并、分立或注销等。对企业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在面临企业各种境况欠钱不还时该怎么办?应该去找谁来负责这个债务?企业能否以合并、分立等理由不承担债务?
  对于债权人来说,不管企业如何变化,企业必须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因此债权人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欠钱不还的,尽可以行使自己的债权来保障自身权益。
  1、企业制度无任何变动,仅欠钱不还:
  遇到企业制度无任何改变,但是企业坚持不还钱,债权人在与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要在诉讼时效内行使债权,起诉前应尽量搜集较多的证据。
  2、企业注销前的债务:
  企业注销前未进行清算即注销,注销前的债务由各合伙人共同承担。
  3、企业并购后的债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发生并购后,原债务由并购后的企业承担。债权人有权就企业并购前的债务要求并购后的企业来承担。
  4、企业分立后的债务人:
  企业分立后,约定债务承担的,债权人可以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企业要求实现债权。企业分立后无约定债务承担的,由分立后的企业来共同承担该债务。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债权人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时,应在诉讼时效内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实现债权、维护自身权益,当证据非常充足,案情简单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实现债权,但是注意对方财产有转移的可能。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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