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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该不该退,民法总则有说法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邓普云律师
 3月15日,民法总则审议通过,于10月1日起实施。对于离婚彩礼该不该退,民法总则有说法,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法律上也支持。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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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彩礼该不该退?
  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二、下面是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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