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发布日期:2017-11-14    作者:丁嫣律师
一、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支付租金的义务是承租人的主合同义务。租金是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对价,一般以金钱计,但在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其他物品充当租金时,也无不可。承租人应当依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后,应当合理利用租赁物。该合理利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双方当事人就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有明确约定时,应当按约定;另一种情况是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时,由双方事后协商确定。
3、承租人的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去保管租赁物。租赁物有收益能力和生产力的,应保持其收益能力和生产力。同时,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的情况时,承租人有及时通知的义务。同时,承租人不得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不得随意转租,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4、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关系一般得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及其他原因而终止。
二、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同时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以上就是对“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以及“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一些介绍。我们在出租自己的房屋时,应该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在碰到这类纠纷时,如果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标的数额较大时,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