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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无共同财产分割”的诉讼后果
发布日期:2017-11-08    作者:孙心远律师

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因感情不和而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双方系自愿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财产部分,无共同财产分割,双方无任何财产关系。法院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原告张某因为了办理离婚手续顺利就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无共同财产,事实上原被告双方婚后与他人共同经营了一家火锅店,但原被告双方与他人的合伙协议上仅仅有被告周某的名字,双方关于该部分财产的分割有一个口头协议,口头协议约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两个与他人共同经营的火锅店的收益四六分股,离婚后,原告张某向被告周某主张该收益,被告周某认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不承认两人为了办理离婚手续顺利而存在口头协议。原告张某遂关于该涉案财产再次诉诸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为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之间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因原告与被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共同财产分割”,该约定是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处理,且原告张某明知婚内夫妻与他人签有关于火锅店的合伙协议,仍在离婚协议中认可无共同财产分割,可视为原告放弃了涉案财产的权利。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均系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原告张某尚未针对自己所主张的口头协议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针对本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婚姻律师讲述基本案情二:原告刘某与被告安某,因感情不和而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约定:“……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共同债权及债务问题。若有私人债务,双方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偿还。时隔8个月,原告刘某要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套房屋要求进行分割,被告安某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该房屋归自己所有,但原告刘某否认了该口头协议,认为该房屋在离婚协议上之所以未提出分割,是因为该房屋是要留给孩子,现在被告安某想要据为己有,遂要求重新分割该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诸法院。
法院认为:关于离婚时是否已就房屋进行分割,《离婚协议书》约定:“……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分割,无共同债权及债务问题。若有私人债务,双方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偿还。……”被告陈述,双方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口头分割,诉争房屋归被告所有。原告陈述,双方离婚时没有分割诉争房屋,而是打算将该房留给女儿。本院认为,诉争房屋系重大的财产处置,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如何分割,现就口头约定有争议且均无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故认定共同财产房屋尚未分割,遂对该涉案财产重新进行了分割。
以上两个案例,均是针对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诉讼。
原告方在请求依法分割尚未分割的财产时,所依据的法律法条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通过该法条作为原告方的请求权基础,以此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由离婚协议导致的财产纠纷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判决。
第一种是直接肯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是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推翻,在离婚协议上双方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约定,除非有合理合法的证据可以加以推翻,一般情况下都是被法院认可的。
需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两种特殊情形时,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但对于该涉案财产会重新进行分割。
第二种是在肯定离婚协议的基础上,关于重大财产的分割的协议约定,也要进行审查,审查该财产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分割。如果仅仅在离婚协议上写上无共同财产分割,不能就简单认为该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一定要有有明确的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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