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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打胎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发布日期:2017-10-13    作者:110网律师
  我与丈夫的婚姻由父母一手操办,婚后生活不是很和谐。前不久意外怀了孕,我觉得不稳定不愿要孩子,但是丈夫反对,而且我们还为此大吵一架,我一气之下就私自把孩子打掉了。没想到丈夫竟然以我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为由,要把我告上法院。
问题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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