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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应该登记
发布日期:2017-09-15    作者:110网律师
  生活中,对于不动产,这是不少人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但是有的时候为了某些原因会将不动产抵押给他人,也就是不动产抵押。那么对于不动产抵押大家又会不会办理呢?
  一、首先不动产抵押有一定的设立要件: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不动产抵押  你当真会办?
  二、不动产抵押程序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
  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确属抵押人合法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应当请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接着根据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在决定要贷款和签订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机构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以免在签完了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办不下来抵押登记。
  综上是关于不动产抵押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找法网小编认为对于不动产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文章转自网络,如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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