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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首饰行业的商标申请小谈
发布日期:2017-08-02    作者:赵虎律师
?近年来,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不争的事实。商战经常可能发展到知识产权战争,最后的获胜者往往获得更高的市场地位。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呢?本文认为行业的不同往往会导致保护的重点不一样。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大概可以分为商标、专利、著作权三种,不同的行业中,侧重点不同。比如,在影视文化行业中,著作权的保护至关重要,大家都在争夺著作权或者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在生物化工领域,专利权的保护非常重要,新的发明技术方案如果不能得到专利权的保护,则往往意味着前期巨大成本付诸东流;在一些领域,商标特别重要,虽然消费者也会在意产品的设计,但是往往更注重商品的品牌,这些领域包括服装业、珠宝首饰业、餐饮业等等,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品牌往往意味着一切。
当品牌特别重要的时候,企业面临的第一步往往是:注册哪一种类的商标。我国商标实行分类注册制度,把商标分为四十五大类,前三十四大类为商品类,后十一类为服务类,这四十五类又分为若干小类。面对这么多种类的商品和服务,很多企业会迷惑:商标到底应该注册在哪一类呢?笔者曾经帮多家珠宝首饰类企业解决过他们遇到的商标问题,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情况是:发生商标纠纷问题的原因往往是一开始的时候注册出现了问题,导致后面纠纷不断。
本文认为,珠宝首饰企业应该考虑注册下面类别的商标:
1、第十四类,即贵重金属、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类。
第十四类的商品中,除了1404小类属于钟表及其零部件可能与珠宝首饰行业无关外,其他的小类商品,比如首饰盒、胸针等等均与珠宝首饰有关系,都应该注册。
1404钟表及其零部件是否注册,要看企业经营的长期规划。本文建议也注册为好,因为现在出现了很多跨界产品,比如既可以认为属于钟表又可能认为属于首饰的产品,如果不进行注册可能对保护企业的品牌不利。
2、第二十六类,即花边与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纽扣、饰针和缝针、假花类。
这一类中,有下面一些商品可能存在注册的必要:发卡、胸针(服装配件)、发夹、发针、长别针、人造花等等。
应该说第二十六类与第十四类基本上是不一样的,第十四类中的商品主要是装饰(修饰)性的,而第二十六类的商品主要是实用性的。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很多贵重金属用到了实用性的产品上来,而且兼顾实用性和装饰性,比如发针、人造花、发卡等等。
如果珠宝首饰企业仅仅注册了第十四类的商标,但是被其他企业注册了第二十六类相同的商标,则企业积攒的商誉有可能被他人利用,对企业的品牌保护不利。
3、第二十五类,即服装、鞋、帽。
严格的来说,服装类与珠宝首饰属于不同的产品。不过从行业上来讲,服装业和珠宝首饰业都属于时尚类行业,有一些创意可以用在服装上,也可能用在珠宝首饰上。另外,有些衣服上面的贵重金属饰品往往又属于珠宝首饰类;同时,对于同一品级的服装和珠宝首饰而言,其消费人群往往是重叠的。所以,实践中出现过两个行业的企业互相抢注对方商标的情况。如果珠宝首饰企业的商业版图中有服装类产品的话,需要注册该类别的商标。即使没有生产此类商标的计算,作为防御性商标进行注册也是可以考虑的选择。
综上,作者遇到过有人把他人在第十四类注册的商标注册到第二十六类和二十五类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第十四类商标的注册人往往会非常气恼,创建一个品牌不容易,搭便车或者囤积商标却很简单。现在注册商标的成本已经进一步降低,在商标注册阶段解决问题比出现商标争议之后再解决问题其成本要低得多,珠宝首饰企业可以考虑企业的发展规划,适当的、有远见的注册商标,打造好品牌建设的第一站。
(作者:赵虎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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