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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发布日期:2017-07-19    作者:110网律师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要想判断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首先要搞清楚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具有何种法律性质。通常情况下,可以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看成是预约合同,它与日后将签署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形成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书与正式的购房合同显然是两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合同。认购书是对房屋交易行为的初步确认,意味着买卖双方将要对具体的交易事宜进行更加深入地谈判,由于这种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因此,其不是也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作用在于督促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而不能直接请求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换句话说,认购书中的双方当事人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仅对违反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经过诚信的谈判仍无法订立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知,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由于开发商掌握着优势资源,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对可能影响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2)开发商不应给购房者附加不合理的谈判条件及义务,或者利用自身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对方的责任。(3)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导致谈判不能的事由。(4)双方当事人应履行诚信谈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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