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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给其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7-07-17    作者:张梅律师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给其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古代,婚姻大事一般都由父母做主,而到了现代,仍然会有许多婚姻也是被父母操作着,尤其是结婚买房一事,暂且不说婚姻是否幸福,就拿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事,很多人分不清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复杂多样,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是提供一个基本裁判规则,不太可能穷尽各种情况,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情形而定。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而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证明证明该房产是赠与给其子女的,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买房的行为在当下较为普遍,很多父母在子女结婚时倾注毕生积蓄买房,有的甚至是向亲朋好友借款,预支了今后的养老费用。按照国人的通常心理和习惯,在赠与已婚子女房产时,既不想以生硬的“明确意思表示”确定只给自己的子女,从而引起儿媳或女婿的不快,又担心子女婚姻破裂时被分走一半房产,许多父母便以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含蓄”方式,表达只对自己子女赠与的意思,在没有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赠与何方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认定房产归属,就涉及到法律的根本理念问题,这往往也是双方最容易发生分歧的地方,一方认为这是个人财产,一方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分歧,为了避免更多的争执,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来确定房产归属,如果涉及分割房产,最好找个离婚房产分割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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