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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是否构成侵权
发布日期:2017-07-12    作者:姚雷律师
本身单位在办公室内安装摄像头,主要是为了防止办公室被盗,但现实中却变成了监视员工上班情况的一种手段。不少人认为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侵权,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是否构成侵权?一、什么是法律上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一)会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办公室不属于私人场所,如果安装摄像头和窃听器,是部门个别人员为了某些目的私自安装,显然已经侵犯了职工的隐私权。(二)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如果这些设备确系公司为了管理统一安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向员工明确、明示告知,保证员工知情权。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视听系统,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因监控获得的视频资料作为公司内部管理资料,单位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二、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是否构成侵权单位安装摄像头大多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还有一些单位的生产线为了防止货物被顺手牵羊,也会安装摄像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从法律的层面说,单位在正常的办公区域安装摄像头,对此法律明文并不禁止。“只要不是在更衣室、休息室或者洗手间这样隐私的地方安装摄像头,在正常的办公区域安装是可以的。”前提是单位要安装肉眼可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摄像头,同时需要提前告知员工。现在许多单位都开始在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安装摄像头,单位的解释一般都是为了安全、便于管理。众所周知,办公室是公共场所,非私人空间,安装摄像头本身并不违反法律,但作为用人单位,首先要做到明示,要告知自己的员工;其次,对摄像内容不能随便对外传播,尤其是涉及隐私内容的,如果用人单位侵犯员工隐私权就属于违法行为了。三、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已经将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行为,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轻微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无必要损耗。但是对于什么叫做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待于司法解释可以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也可以根据个别的案例来加以认定。另外,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各法院目前还是按自己的理解来判断。如果你的隐私在工作场所受到了侵害,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也不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工作中,要是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的话,其实这样的行为是允许的,但需要事先告知员工,并且一般在上班时间是不允许打开摄像头,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侵权。通常单位打开摄像头进行监控的都是在非上班时间。本文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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