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侮辱诽谤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我国相关的法律已对名誉权的保护及网络侵权作出了较系统的规定,根据侵害程度不同,侵权人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网友保留好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首先是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关于维护互联网案例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相关规定:“对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者,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最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如果在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构成侮辱罪的,《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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