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
内容转自:律师365,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实践中,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话,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给员工才行。但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做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法律概念的加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即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我国规定的法律工作时间为日最高工时8小时,周最高工作工时为40小时。如有特殊岗位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等。
延长工作时间有两种形式:
(1)加班。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进行工作。
(2)加点。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或者提早上班。
这两种形式的不同而各自支付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不同。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来看,所谓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单位在正常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又另外安排职工上班的,国家之所以对加班做出诸多限制并要求支付较高标准的加班费,在于防止企业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以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故此,我国法律中加以限制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行为,而不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行为。
员工加班可以分为主动加班与单位安排加班,一般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但要是遇到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