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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如何保全有利证据?
发布日期:2017-06-05    作者:110网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如何保全有利证据?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但不容忽视的是,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自我取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就机动车方而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尽量保存目击者的证人证言。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10分钟赶到现场,所以要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②标出行人位置。若伤者需要立即送至医院,而警察尚未到达现场,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如果司机随身携带照相机或录像机,亦可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
  ③接受询问时多提供细节。交警在作出责任认定前,通常要询问当事人。当司机接受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地提供事故发生时的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2)作为非机动车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②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定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③损害赔偿问题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交警职责转变后,调解损害赔偿争议不是办案交警处理事故的必经程序,交警的职责主要是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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