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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代管房屋擅自出租取得的租金应归谁?
发布日期:2017-05-19    作者:邓普云律师
【房产纠纷】代管房屋擅自出租取得的租金应归谁?
  作为代管人,他是无权处分房屋的,其擅自出租取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与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返还房屋所有人。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l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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