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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怎样理解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邓普云律师
【合同纠纷】怎样理解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但是否支付报酬,首先应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确定,如果当事人基于朋友关系或其他合法理由约定不支付报酬的,应当维护这种合法的约定。支付与不支付报酬,是委托人自己的意思;是否同意无偿提供服务,也是受托人对自己权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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