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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5-02    作者:邓普云律师
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怎么办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之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开发商存在虚假售楼广告、未按实宣传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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