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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卖二手房时进行了网签,一方可以单独撤销网签吗?
发布日期:2017-04-24    作者:张静律师
先生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便和房主李先生约定,以总价160万元的价格成交。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了二手房网上签约,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未料2月后,房屋价格迅速上涨,李先生觉得自己所卖价格过低,想再次协商房屋价格未果。于是,李先生想单方申请撤销网签,房管局不予办理。
 
?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合同是由双方签定的,所以办理二手房网上签约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材料。房管部门核实此房有无限制信息和重复网签,询问申请人,录入买卖协议信息,见证申请人在买卖协议上签字按手印,之后将电子信息提交系统中,网上签约完成。
?二手房网签买卖协议上就房屋总价、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李先生预单方申请撤销网签,应与买方协商共同到房管局申请撤销网签。需要提交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二手房买卖协议。经工作人员核对当事人所持的买卖协议与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一致,无受理或退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当事人应当填写《解除买卖协议申请书》,见证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并对系统作解除协议处理,二手房网签撤销完成。
?如果,买方不予配合,双方也不能再继续办理过户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物权归属。申请人持裁决书或生效的法院文书和相关材料,方可单方申请办理二手房网签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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