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
检  辩许[  ]  号
  _________:
  你关于向_________收集案件有关材料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许可你向_________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但是必须经本人同意。年  月  日  (院印)第三联送达申请人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许可辩护律师向有关人员收集案件材料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申请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