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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0    作者:齐程军律师
再一批创兴资源(60019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受理(齐程军律师团队)   2017年4月上旬,上部分创兴资源(600193)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该案投资者索赔征集还在继续推进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及时与许峰律师联系办理委托手续。该案还有最后几个月诉讼时效。  2015年8月17日晚,创兴资源(60019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创兴资源予以警告并予以罚款30万元。此后引发若干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  创兴资源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2年5月12日到2015年6月19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600193)股票,并且在2015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任何数量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创兴资源提起索赔。维权联系方式: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齐程军律师   电话(可加微信):15995233007   邮箱:qichengjun@yingke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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