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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新房时承诺的赠送面积没有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7-04-07    作者:张静律师
咨询:买房时开发商特别推荐顶楼的花园和阳光房,要收房了他们却说是违章建筑。我前年买了期房,是多层顶楼的。按楼书和样板房,顶楼业主拥有屋顶花园和屋顶阳光房(楼书写明业主可自制楼梯直达屋顶花园,搭建玻璃阳光房)。现在我去收房,却被告知屋顶阳光房没经过审批,属于违章建筑,不能搭建,购房合同中也没有任何关于屋顶花园和阳光房的条款。我当时就是看中这个卖点才购买顶楼房屋的,请问开发商这算不算诈骗?我该怎么维权?目前我还没去办理收房手续。
 
律师解答:楼书和样板房虽然没有直接作为条款写入购房合同,但是如果楼书和样板房对购房者作出购房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对房子的价格产生影响的话,楼书相关内容,样板房的结构和内容都可以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在本案例中,开发商还存在虚假承诺的行为,购房人在后续和开发商相关人员交涉过程中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对阳光房的事宜做一个证据固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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