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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变更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7-03-10    作者:长沙国晖律师
有法律问题来找国晖律师,长沙知名律师告诉您离婚后,想变更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
  【生活难题】我去年离婚了,当时女儿判给男方抚养,但男方1:作挺忙,实
在照顾不好。我觉得女儿由我抚养会更好些。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吗?
  【国晖律师提示】可以。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必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常理由需要变更的。
长沙知名律所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是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更多详情请咨询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给您最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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