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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搭载同事车辆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发布日期:2017-03-03    作者:涂宗华律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遭遇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精确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职工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且下班送同事与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故搭载的同事中途下车后,继续开车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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