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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不还,能不能同时起诉
发布日期:2017-01-16    作者:张耀显律师
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借条上的借款人,但是在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的情形下可能会有差别。那为了债权的顺利实现,夫妻一方为借款人,逾期不还能否同时起诉另一方?下面请跟洛阳律师看以下案例。被告陈某、林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2月5日,被告陈某向原告借款3万元,原告于当日以现金形式向被告陈某支付了借款,被告陈某于同日出具一张借据给原告,该借据上载明的借款人为被告陈某与案外人陈某某。被告陈某在借款后,支付借款利息至2016年2月5日,之后便拒不偿还借款本息。为此,原告诉诸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陈某、林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律师说法:逾期不还能否同时起诉另一方该借款发生在被告陈某、林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他人借款,诉讼时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一方时,另一方是否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根据规定,把夫妻双方都列为共同被告也无必要,因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是互负连带责任,只要诉讼时夫妻婚姻关系仍然存续且就没有必要再将夫妻另一方列为被告,如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一方,人民法院无需追加借款人的配偶为共同被告。如出借人对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亦应支持。如果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应该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认定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就应判决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借款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诉讼时借款人已经离婚的,为了最大化地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出借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借款人借款时的原配偶为共同被告。以上是关于夫妻一方借款不还,能不能同时起诉案例介绍。洛阳律师提醒,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借款属于出借人和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借款的,应由借款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如有不明白的,可进一步咨询相关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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