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定代表人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6-12-16    作者:宋长贵律师
法定代表人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法》未作明确,实践中也有很多争议。如果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他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是很不利的。


案情简介:王某和林某共同出资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王某是否需要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他名义上是老板,实际上仍然是劳动者,应当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具备出资人的身份,因此,王某某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编辑:姚雨薇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