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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武汉路建筑施工塌方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6-12-10    作者:张耀显律师
  12月3日19时许,洛阳市联盟路与武汉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修路塌方事故,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市住建委及涧西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该事故造成五人施工人员遇险,四名轻伤,一人死亡。    发生这样的事故本该让人惋惜,可是大量网友对此事件并没有太多惋惜之情,更多的是指责和埋怨。这原起于武汉路年年挖,年年修,每年都有几个月不能通过,没有一点前瞻性和规划性,出这样的事故在情理之中,为什么不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那么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在施工过程中劳动者受伤,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受伤均属工伤;此外,在出差、单位组织活动等期间受伤亦属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不负主要责任的,也属工伤,但是武汉路出现这样的事情政府部门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洛阳律师    如果政府部门在做规划时能够更加合理,在施工过程中能够规范管理也许就会避免这场惨剧的发生,大家都希望能够对死者一个妥善安排。但是补偿再丰厚也抹不掉一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洛阳专家律师张耀显在此提醒大家,每一份工作都会存有这样那样的危险,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尤其是建筑施工工人,一旦发生工伤,一定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自己的权利。    下面我们讲讲工伤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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