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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如何索要劳务费或工程款
发布日期:2016-12-09    作者: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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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工头属于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其可以直接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非法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索要劳务费或工程款。
2、同时还可以将发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甲发包人,乙承包人,丙大包工头,丁小包工头。甲乙均有资质,丙丁均无资质。丙把承包的工程中的水电暖安装转包给了丁,双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丁组织一批农民工进行安装。丙拖欠人工费,丁如何维权。
1)丁可以直接起诉丙索要劳务费,同时可以要求乙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丁可以让下面的农民工起诉自己和丙、乙,索要劳务费。依据法律规定,乙应该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即使乙将工程款支付给了丙,农民工仍有权要求乙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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