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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好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好?
发布日期:2016-12-02    作者:张静律师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限制。
 
2、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3、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以多哪些赔偿?
通过比较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重伤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基本上不能得到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而在单独民事诉讼中,这些诉请又可以得到支持。
 
4、既然如此,为什么很少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一般都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虽然赔偿金额在计算上多很多,但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在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为了获得受害人谅解书,受到轻判,愿意出钱的意向更大,如果刑事案子已经判了,在另外提起民事赔偿,被告往往不愿意出钱了,判决书相当于一纸空文,无法执行。二是刑事案子的被告,很大部分都是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就算提起的赔偿要求再高,被告拿不出来,也是没有实际用处的。所以在实际中,律师往往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时间更短,金额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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