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劳动纠纷】老板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16-11-30 作者:
赵双剑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深圳龙华劳动纠纷律师讲解未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后果(深圳劳动争议律师、宝安劳动争议律师、龙华劳务纠纷律师)
»
劳动纠纷律师案例解析电子邮件合同能否认定是书面的劳动合同?
»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
【劳动纠纷】老板就不支付报酬,他将有什么后果?
»
【劳动纠纷】什么情况下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纠纷】确立劳动关系能否不签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纠纷】老板扣押了证件有什么法律后果?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