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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债务纠纷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11-30    作者:张梅律师
【债权债务】债务纠纷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因有哪些?
  1、被告法律意识淡薄,恶意欠款。有的被告借款时就没有还款的打算,其目的就是将原告的金钱占为己有。持这种心态的被告,往往拿到钱后便会远走他乡,逃避债务,待原告发现情况不对,向法院起诉时,被告已下落不明,难以查找。
  2、原告起诉不及时。有的原告基于“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不希望和被告对簿公堂,一次次向被告索要欠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才“被迫”着手取证工作,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往往时过境迁,被告人或变换住所,或外出务工,以致下落不明。
  3、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多样的劳动用工合同制,形成全国人口大流动,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被告的下落难以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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