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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决定后,是否应告知当事人?
发布日期:2016-11-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复核后,应当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复核申请人基本情况;(二)申请复核的主要事项、理由和依据;(三)复核意见。复核结论应当加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复核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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