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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成功辩护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6-11-23    作者:曹兴龙律师
案情简介:寒亭区张某与郭某在道路口相撞,致郭某受伤,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郭某承担次要责任,一个月后郭某死亡,张某被寒亭公安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在交警处理阶段,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但当案情移交法院时受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律师代理:张某在检察院阶段找到律师,请求为其辩护并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查阅案情后,认为张某有自首、坦白情节,且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后多次与受害人一方沟通,并积极同法官沟通,终于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以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5年的刑罚,分期赔偿10万元的结果结案,当事人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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