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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
发布日期:2016-11-23    作者:110网律师
同居在未结婚的情形便暂时居住在一起,该行为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需要仔细认定,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划分出来。
  什么是同居?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划分
  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财产的所有人。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同居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划分
  一、共同财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①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②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③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④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⑤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下列财产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第 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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