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必须是因一方患病获残疾而无力抚养子女才行,如果虽然患病或者残疾,但仍有能力抚养孩子则法院不会判决变更。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一方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其不再适合抚养孩子,因此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跟哪一方共同生活,因此当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变更的情形下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法律和司法解释不能囊括全部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因此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