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发布日期:2016-10-31    作者:赵双剑律师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