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业务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 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以获得贷款,该款项可用于甲方与放款银行商定的用途。抵押后的房产仍然可以按原用途继续使用或出租。
第二条 甲方需向放款银行申请用于 的房屋抵押贷款,特独家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贷款相关手续。甲方在此确认未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第三条 抵押标的物的描述: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所有权证号: 。
第四条 甲方保证对此抵押标的物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抵押( 银行抵押人民币 万元)、□无抵押。若发生与该标的物有关的任何权属纠纷,甲方均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房屋有抵押且甲方暂无能力解除抵押的,乙方可协助甲方需找第三人(出借人)垫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甲方不同意第三人垫资的,甲方应自行解除房屋所有抵押权利,如甲方未能自行解除房屋所有抵押权利的,甲方对申请贷款的不利后果负责并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用。
第五条 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完成以下委托事项:
1、进行市场考察和业务调研,向甲方提供合理有效的贷款方案;
2、收取甲方提交的房屋抵押贷款的全部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依据放款银行要求向放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组织甲方与放款银行签署相关文件;
4、协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5、协调办理抵押登记;
6、银行批准贷款额度后,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快递信函等方式通知甲方。(本合同首部所填写个人信息为甲方认可的有效联系方式,请甲方仔细填写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 为确保甲方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如下事宜:
1、按照放款银行要求,先行向乙方提交全部所需贷款审批材料。甲方保证通过乙方递交给放款银行的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及备案材料中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通知甲方提交相关资料,签署各项合同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后,甲方需严格遵守不得单方面变更;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
4、甲方如遇有任何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办理的情况,及其他诸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 相关费用
1、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自行交纳。甲方委托乙方代交相关费用的,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
2、就委托事项,甲方须按照银行最终批贷额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签订本委托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定金 元;通过银行内部审批程序(银行批准贷款)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特别提示:请甲方交费时要求乙方员工出示盖有财务章的正规收据)
3、为了及时准确地确认甲方的服务费支付行为,甲方应将服务费用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业务人员无权收取甲方服务费用。若甲方通过转账汇款应要求乙方财务部门出示可用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违约情形之一,已交定金不予退还,且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委托合同:
(1)甲方迟延提交借款所需材料或迟延签署各项合同书及相关法律文件达30日以上;
(2)甲方变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和电子邮箱,使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
(3)若发生与抵押标的物有关的权属纠纷,使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甲方在银行批准贷款前,擅自撤销银行申请贷款材料及手续的;
2、发生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双倍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1)甲方另行委托其他代办机构或个人的;
(2)甲方抛开乙方自行办理该合同委托事宜的;
(3)银行批准贷款后,甲方拒绝支付服务费或剩余服务费的;
(4)银行批准贷款后,甲方擅自撤销银行贷款材料及手续的或拒绝配合将房屋抵押至银行导致银行无法放款的。
第九条 本协议之委托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或至甲方违约后合同自动解除之日止,或至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之日。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委托,如甲方或乙方未经协商一致解除委托放弃申请银行贷款的,解除委托方应向对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双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相关费用: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2、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盖章方可生效。乙方人员的个人承诺或未获乙方公司盖章确认的公司承诺,均属无效承诺。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华商大厦的所属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甲方声明
甲方的申请贷款决策完全是甲方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甲方已明确贷款所需的全部内容及贷款流程,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对本协议所有重大事项及含义向甲方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签订本合同之时,甲方已完全知晓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一切条款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申请贷款的风险,不存在任何的疑问,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申请银行贷款,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中隆洪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特别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了保护您的利益,为了贵我双方的合作更加愉快和圆满,根据我公司关于相关制度规定,特向您特别提示如下:
1、鉴于贵我双方合作期间必然发生各种费用的收缴或代付。为了保证相关费用能够及时有效地上交公司和交付第三方,请您交费时要求员工出示盖有财务章的正规收据。
2、我公司员工无权凭未盖章的收据收取费用。如发生类似行为,将属于未得到公司授权的员工个人行为。对于没有盖财务章的员工个人收据一概无效。
3、只有经我公司盖章确认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承诺。公司员工的个人承诺均属无效承诺。
请您协助我公司监督指导我公司员工服务品质,并积极举报员工的违规行为,以便我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委托方签字: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与受托人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如下权利:
受托人代为进行市场考察和业务调研,向委托人提供合理有效的贷款方案;收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所需的全部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受托人有权依据放款银行要求向放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组织甲方与放款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受托人协调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受托人协调办理抵押登记事宜。
本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通过银行内部审批手续之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