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案情简介】
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间,被告人杜某某编造可以低价购买上海市普陀XXX路XXX弄的部队经济适用房,并使用伪造的《军队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收据等,骗取本案8名被害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535.86万元。至案发,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507.76万元。
【律师评析】
被告人杜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诈骗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杜某某在诈骗中,提供了虚假的购房合同,应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对杜某某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下量刑。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杜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