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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几处伤残等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08-10-27    作者:110网律师
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受害者而言,有时候可能同时造成几处伤害,甚至经鉴定,该几处伤害可能同时构成不同等级的伤残,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如何要求肇事方赔偿,就是本文进行论述的重点。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几处伤残
对于一起交通事故中对同一当事人,同时因交通事故构成人身几处损害的,经鉴定,几处都构成伤残的,即为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几处伤残等级的情况。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造成受害人手腕骨折、胫骨骨折、腓骨骨折,经鉴定,分别都构成十级伤残,即是交通事故
二、同时构成几处伤残如何计算赔偿金
1、有的人认为,应当按照几处伤势中最严重的一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该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作为伤残赔偿金的标准,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举例说明,如A(上海城镇户口,60周岁以下)遭受B交通肇事,B全责,经鉴定,A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的,按照八级伤残标准向肇事者主张,即23623/年×20年×0.3(八级伤残系数,从十级到一级伤残依次分别为0.11),为141738元。
2、有的人认为,应当按照几处伤残等级的累加,作为伤残赔偿金的标准,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
举例说明,如A(上海城镇户口,60周岁以下)遭受B交通肇事,B全责,经鉴定,A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的,按照该观点的理解,应当按照六级伤残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即23623/年×20年×0.5,为236230元。
但笔者认为分析上述两种伤残赔偿金计算方式,第一种显然过少,两个十级伤残便得不到赔偿,这是不合理的;而第二种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显然又相对计算过多,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便累加成为六级伤残等级,对于肇事者而言,这种计算方式对其赔偿标准又过高,而存在不公平。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2规定,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以下式作为计算依据:

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因此,根据上式可以看出,同时构成几处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城镇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最严重一处伤势的伤残系数+伤残附加系数)。
其中城镇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即上式中Ct伤残赔偿总额。
C1则是根据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责任,从全责到无责,分别按照01之间计算。
最严重的一处伤残系数,是指一起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几处伤残中伤残等级最高的一处,以该处伤势作为最严重一处伤势的伤残系数。
伤残附加系数是指,除最严重一处伤势之外,剩余几处构成伤残等级,按照0.010.1分别计算伤残附加系数。但具体每一个伤残附加系数,在该规定中没有明确具体标准。
三、对于现行计算同时构成几处伤残赔偿金完善之建议
1、司法实践中伤残附加系数的计算
司法实践中,上述伤残附加系数,十级伤残对应的伤残附加系数为0.02,九级伤残附加系数为0.03……依次到一级伤残附加系数为0.1。从该司法实践来看,相对于上述两种计算方式,这种计算方式较为合理、科学。但由于以此计算方式,也并未形成相应的具体规定,因此,如何公平、合理地确定伤残附加指数,是必须明确的。
实践中一般将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计算为0.02、九级伤残的附加指数计算为0.03……,依次到一级伤残的附加指数计算为1
举例而言,如A(上海城镇户口,60周岁以下)遭受B交通肇事,B全责,经鉴定,A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计算伤残赔偿金为23623/年×20×(0.30.020.02)=160636.4元。
2、对于现行计算同时构成几处伤残赔偿金完善之建议
但根据以上标准计算是否一定合理?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同样一个八级伤残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23623/年×20×0.3141738元,因此与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相比,实际多赔的金额为18898.4元,甚至远远低于一个十级伤残的赔偿金23623/年×20×0.147246元的标准。因此,笔者认为,以现行计算同时构成几处伤残赔偿金的方法,由于伤残附加系数标准过低,因此导致存在上例中不合理因素。
对此,笔者认为,需要调高伤残附加系数,才能使赔偿标准合理化。如以十级伤残为标准,同时存在两个十级伤残的话,该受害人的最严重伤势的伤残系数为0.1,如伤残附加指数定0.02,相对于伤残系数而言,同样是十级伤残,伤残系数为伤残附加指数的5倍,显然是不合理的,伤残等级系数与同级伤残附加指数的比例应以12为宜,即计算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应当以十级伤残系数的50%为宜,即0.05,九级伤残的附加指数应当以九级伤残系数的50%,即0.1为宜,依次类推,一级伤残的附加指数应当以一级伤残系数的50%,即0.5为宜。
举例而言,同上例,23623/年×20×(0.30.050.05)=188984元。
 
本文试论述了一起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几处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并提出设想,如何调整几处伤势之伤残赔偿金,希望能借此使同类交通事故获赔更合理。
作者:马胜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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