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房东违约不过户,这个局怎么破?
什么是动迁房?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动迁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动迁房是否能够上市交易?
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即沪府发(2011)44号文)的规定,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也就是说,动迁房有一个三年的“冷冻期”,在该期间内不允许上市交易。那么,现实中大家都是等到三年“冷冻期”之后再交易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有非常多的动迁房都是在解冻前就开始进行出售转让了。
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动迁房的权利人通常一次会被很配到好几套房子,而拥有这些房子又不能全部使用,急迫的将房子变现的想法成为诸多动迁房权利人的主流想法,也有一些人是确实有急迫的资金需求。
其二,对于购房者来说,动迁房因有不能及时过户的“缺陷”且权利人取得通常为“无偿”,从而其价格一般远低于市场价,这对众多购房者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所以,在“冷冻期”交易的动迁房极多。
3会不会因为在三年“冷冻期”交易,导致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是否违反了该条款呢?
该处的法律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处的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因此,小编认为,动迁房在“冷冻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小编翻看了上海基层法院及上海中院的诸多判决书,基本也是认定合同有效。
4合同有效期间,房东反悔。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么?
答案是:要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两种情况,其一,诉至法院时房东的动迁房已经在房东名下且其已办出小产权证,这种情况下,若买家支付全额房款没有问题的话,基本支持继续履行,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其二,诉至法院时动迁房还没有过户至房东名下,那么基本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可以真实法院判决为据。
真实案例一:“冷冻期”内签订买卖合同,房子可上市交易且房东拿到产证后,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办理过户手续。
案号:(2014)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950号
真实案例二:“冷冻期”内签订买卖合同,房东未取得房屋产权时一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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