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被诉迟到致患者死亡 死者家属索赔8万元
年逾八旬的闫老爷子在早高峰乘坐公交车时突然晕倒,在场的好心人帮助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急救车辆迟迟未到达现场。其间,好心人又拨打了999急救电话,将闫老爷子送往医院,途中闫老爷子不幸过世。闫老爷子的家属认为,沙河医院120急救站点距离闫老爷子晕倒的地点仅有7公里的距离,车程在10余分钟,但急救车用了整整1个小时才到达现场,延误了闫老爷子的救治。闫老爷子的家属因此将北京急救中心及沙河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昨天下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未遵守就近救急的救治原则,救治行为存在缺陷。此外,医院存在事后修改告知书的行为,因此判决急救车所属的医院赔偿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