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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杀人案件折射出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新观
发布日期:2016-07-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青少年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后继力量,其健康成长和国家的未来息息相关。中国近年来的社会变革带来了很多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数量的逐年递增就是问题之一。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出发,以及从教育资源、文化资源、身份资源的分层出发,阐述了社会变迁中的公民资源冲突、公民资源分层与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层级轨迹、青少年犯罪的层级预防,列举了三起青少年杀人案件,从层级角度讨论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犯罪的趋势、犯罪的种类等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资源,文化资源,身份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大国不再存在,社会资源的不断集中促使了我国城市化步骤的加快。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城市比例不到20%,居住在两万人以上城市的居民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到15%,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1]但是,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启动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全面开始,邓小平经济改革的实施,使得中国传统的小工业生产急速改观,城市化进程步入了指数增长的阶段。城市化进程的骤然加快,带来了急剧的社会变迁。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带来了社会制度的更迭、社会人口的大数量迁徙、社会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等多方面的社会变革,伴随着的是社会文化、社会价值、社会信仰的多向文化认同的裂变。某种意义上讲,急剧的社会变迁形成了社会文化和一种犯罪诱因。

一、社会变迁中的公民资源冲突
  社会变迁是社会学中的概念,指的是由于社会内部或外部的力量,带来社会整体结构或社会秩序的变化,或带来社会结构中各个要素之间关系的变化,不论是整体的变化还是内部要素的变化,包括社会结构内的主要要素的平衡的变化,都可以称为社会变迁,广义上社会变迁的要素有多种。[2]地理环境、人口、人员更替、文化、科学技术等的变迁都是社会变迁的因素。[3]中国社会的变迁,使得教育资源分布、文化资源分布、身份资源分布出现了新的分层趋势。教育资源、文化资源、身份资源这三方面的社会资源直接影响了青少年犯罪的情势,要对社会变迁过程中的青少年犯罪展开讨论,就必须对这些社会资源分层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教育资源分层的区域性
  教育资源的分布和地区财富的多少是成正比的。纵观国家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集中在一线、二线城市,优质的专业教育和技能教育也聚集在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初高中教育虽然在全国得以贯彻,但是城市范围内优良的教育设施、多样化的教育配置,在三线、四线城市是难觅踪迹的。乡村性的教育体系则相对落后,无论在教师配备、学校设置等硬件条件上,还是在教师水平等软件条件上,都远远无法和城市相匹敌。
  教育除了学校的范畴外,还有家庭的教育范畴。家庭教育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了青少年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传统的学校“育人”教育受到现今“应试”教育的冲击,其品德性教育呈现每况愈下的趋势。家庭教育资源呈现的也是区域性的特点。受到高等教育的父母往往在家庭教育方面更为全面和严格,“农二代”和“穷二代”的父母受知识、经济、时间、认识等因素所限,往往无法为孩子们提供他们所需的教育。综合来讲,城市孩子们的家庭教育相对完备,农村孩子们的家庭教育相对有所欠缺。
  (二)文化资源分层的定向性
  按照格仑斯基、克尔博等人的归纳,文化资源指的是具有高消费的行为,“良好的”行为举止,有品味的生活方式。在此借鉴文化资源的名称,但本文中的文化资源囊括了经济文化资源、家庭背景资源、人力资源因素等。文化资源的层次性使得家庭的经济文化、家庭背景和人力资源呈现出一定的定向性。经济文化较高的家庭,往往聚集了一定的社会和个人财富,这使得这些家庭的父母在人力资源[4]、家庭背景、文化输入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经济文化水平高、物质财富充足使这些“富二代”、“官二代”享受到比普通孩子更丰富的教育资源、更多的教育选择、更自主的教育环境等。这些文化资源丰富的阶层多分布在城市的范围之内,城市范围的定向性使得文化资源分层具有了方向性。从侧面观察可以发现文化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优秀的文化资源聚集在了物质丰富的城市,物资贫乏的农村和城镇的文化资源则相对贫瘠。
  (三)身份资源分层的流动性
  身份资源,包括了社会资源和声望资源。社会资源,指的是拥有高层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及进入各类协会、俱乐部和工会的资格等,沃纳和科尔曼等人讨论了这种资源对于社会分层的重要性。声望资源,指的是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名望、受人尊敬以及种族的纯洁度和宗教信仰的虔诚度等等,雪尔斯和沃纳都讨论过声望资源对于社会分层的意义。社会资源、声望资源的丰富度和社会财富的数量是息息相关的,拥有了足够的社会财富才能充分享用到各种社会关系、取得各种资格的机会等社会资源。“富二代”和“官二代”在社会资源上的天然优势,使得他们往往比“农二代”和“穷二代”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学习机会、晋升机会等,这种分层“不公平”的社会现状使得很多青少年在社会资源匮乏的同时,也面临种种不健康的社会风潮,例如:对财富的不健康追求、重享受少奋斗、嫌贫爱富等不好的社会风气。这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承受度提出了挑战。

二、公民资源分层与青少年犯罪
  社会学研究中的后工业悲观主义者认为,应关注留守人口和流动人口这些“社会边缘人”(指的是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的社会边缘性群体)。这些社会边缘人往往欠缺知识技术,他们是社会竞争体制中的弱势人群,时常面临着失业、换工作、低收入、被排斥、职位晋升的可能性为零等不良的社会境遇,在这种边缘生活状态下,可能会沦落为对社会具有威胁性的群体。社会学家的分析可能有些危言耸听,但是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态势也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数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该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5年间上涨68%。[5]社会边缘家庭的窘迫使得父母在教育资源、文化资源、身份资源方面也相对困乏,底层家庭的青少年犯罪频发,这不得不引发思考:公民资源分层是否确实促进了青少年犯罪。
  (一)教育程度对青少年犯罪的约束
  在整个社会学领域,家庭的范畴日益缩小,严父慈母的教育模式在不断地受到冲击,这使得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越来越平等和宽松。家庭背景对个人的教育机会影响不大,教育成为了社会流动的助力。社会的进步使人们的家庭教育机会均等,家庭不再是社会分层的单位工具,相对的是教育的指引性作用越来越重要。家庭教育整体水平高的家庭往往在青少年的教育方面约束严格,青少年的生活、行为、思想受到父母言传身教的影响,这些家庭的孩子犯罪的可能性较低。社会底层家庭的父母往往教育水平不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长期的迁徙生活使得青少年和父母的相处时间少,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有效约束不足,导致了这部分青少年没有受到必备的家庭教育引导。
  学校教育从“育人”到“应试”的政策变迁,使得学校对青少年调皮捣蛋的行为实施了标签化的不良倾向,很多社会底层青少年的偶然性的违法行为因此得到了加强,并逐渐将违法行为进行升级,最终构成了犯罪。学校教育在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约束性明显减弱,也是青少年犯罪增加的诱因之一。
  (二)文化资源对青少年犯罪的引导
  文化资源,依前文的定义,分为经济文化资源、家庭背景资源、人力资源因素。这些资源都是外部环境因素。文化资源的定向性,使得优质的文化资源大多数积聚在城市,社会边缘人可以享有的城市优质文化资源的机会并不大。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得人们的财富欲望空前旺盛,人们在文化领域中的行为与其阶级属性越来越脱离,阶级归属与个人的价值态度和生活方式并没有紧密的联系,经济利益不再是影响价值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决定因素,生活方式、消费实践和价值认同成为了个人多重身份归属的后果效应。这使得出身于社会底层家庭的青少年产生了对享乐生活不切实际的想法,对财富急功近利的追求也成为了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之一。
  (三)身份层级对青少年犯罪的规范
  在当代工业社会,并不存在某种正式的制度规则禁止就业者跨越阶级边界进行流动,但实际上存在着各种制度力量限制人们代际和代内的社会流动,这正是“社会封闭”机制的后果。这种排斥性机制不仅仅使封闭性的阶级(往往是居于优势地位的特权阶级)最大化了自身的报酬和机会,而且,其持续的影响也导致了各种不同的阶级文化,并在代际之间再生产共同的生活经历。高身份层级家庭出身的青少年,受到的教育程度高,进而在行为上受到父母、生活环境的严格规范。社会底层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父母的常年奔波、知识的相对缺乏,使他们的行为无法受到来自父母、生活环境的有效管理和约束。
  出身显赫家庭的青少年,可以通过某些中介变量——如学校教育、父母的鼓励等,来影响社会地位的获得,社会资源和声望资源的获得是建立在优势的社会地位上的。身份分层不仅是由个人能力和家庭背景所决定,它同时也受到一些干预性的中介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教育)。青少年犯罪的因素除了家庭背景的因素之外,中介性因素的影响也极为重要,中介性因素包括教育、生活环境、经济文化等。身份层级低的家庭,天然的会在中介性因素上有所欠缺,这使得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容易产生“不平等”的心理阴影,这些心理阴影如果不能得到疏导和教育,便极容易诱发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层级轨迹
  案例1:2006年9月的一天深夜十二点,西餐厅好利来牛排店的女服务员小红(20岁)和小丽(21岁)下班后因家住得较远,便让同事小张(19岁)送她们回家。三个人将餐厅的大门锁好,走到了北大街的街口处(北大街是××市最繁华的商业区),遇到了两个喝醉的年轻人小军(16岁,流浪青少年)和小李(19岁,随父母工作到处流动)。小军和小李看见他们,便径直走过去,故意挡住两个女孩子,不让其通过。无奈之下,小张便上前拦住小军和小李,示意两个女孩子快走。等两个女孩子走远,小张松开两人,快步追上女孩子们,准备一起离开。小军和小李还在身后谩骂,脏话连篇,小张回头看了下,忍耐着没有吱声仍和女孩子们一起走。谁知,小张三人走了不到十几步远,被后面走近的小军和小李赶上用啤酒瓶打晕,而后毫无人性地用半截啤酒瓶在小张的头上、身上疯狂的乱刺,总共刺了47次,小张当场丧命。
  案例2:2008年4月15日上午十点,黑色星期二,家住××市城郊的王奶奶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看见自家的孙子放放(12岁,留守青少年)在院子里坐着等自己,便问其为什么不去上学,放放答说学校放假。王奶奶知道放放是个淘气的孩子,经常逃学,便苦口婆心地让其回学校,不要在外面游荡。放放没回音,只是开口要二百元钱。鉴于放放以前的不良纪录,王奶奶坚决不给他。结果,在王奶奶转身进厨房的时候,放放从兜里掏出把匕首,径直刺向奶奶的脖子,刹那间鲜血直流,可这孩子没有因此住手,反而变本加厉地挥刀,共计七十多次,事后还将奶奶家里的现金抢劫一空。案件侦破后,在当地的网吧抓到了放放,放放正一脸投入地玩电脑游戏,丝毫没有不安恐惧感。
  案例3:2009年5月份的一天早晨,××市的大街小巷都回荡着爆炸性的消息,北大街(该市最繁华的商业区)旁边的某金店被盗了,金店里的黄金首饰被洗劫一空,店门口躺着一名售货员,倒在血泊之中。××市属于一个四线城市,面积不大,外来流动人口不多,现在出了这样影响恶劣的案件,全市人民都有些骚动不安。公安机关马上入手调查,在监控、走访等多种手段的应用下,案件很快侦破了,作案分子令大家有些意想不到,犯罪人有两名,年龄分别为13岁和14岁。这两名犯罪人没有户口,父母因子女众多,对他们无暇顾及,这给公安的抓捕工作造成了困难。
  (一)欠缺教育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增多
  从上述案件可以看出,这些青少年普遍欠缺教育,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极度缺位。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但当前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对于一个生活在健康家庭环境的青少年而言,缺乏学校道德教育容易受到不良思想侵蚀,更何况是生活在结构不健全家庭的留守青少年,缺乏德育、法制及心理教育,忽视对留守青少年情感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导致部分留守青少年在缺乏家庭关爱和成绩较差的情况下,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犯罪人之一的放放,父母常年不在其身边,为了方便就学求得优秀的教育资源,便为其在学校周边租房,12岁的放放年龄小、自制力差、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学校可以控制他在学校的行为却无法对他校外的行动进行管理,结果,放放在下学后的行动几乎处于无组织、无纪律、无约束的“三无”状态,仅仅为了拿到上网的费用而轻易地走上犯罪道路。
  家庭教育缺位,是这些青少年犯罪的客观条件。三个案例的犯罪青少年家庭教育普遍存在下列现象:家庭管教子女无力,这些犯罪青少年父母健在,但是只顾自己玩乐,或者因为忙碌很少有空暇顾及子女;这些犯罪青少年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虽然健在却形同“陌路”,父母对子女不但失于管教,而且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听之任之、不予置评,令人唏嘘;这些青少年的父母不能以身作则,存在不良的思想及行为,问题父母培育出了这些问题少年。三个案件中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仅给孩子们提供物质上的生活,对其精神生活和心理问题则普遍忽视,使得这些青少年出现了心理、性格、人际关系及精神上的多种问题,并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低文化家庭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普遍
  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安局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流动人口的19953起,占全部案件的69.2%;抓获各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分子17538人,占全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总数的72%。[6]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社会改革带来的是城市流动人口的大幅度增长,这些流动人口在给城市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社会问题。留守青少年、流动青少年、流浪青少年的产生,也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严重后果。三起案件中的犯罪青少年有留守青少年(放放)、流动青少年(小李)、流浪青少年(小军)等,这些青少年普遍属于社会边缘人口,生活环境、文化资源低劣。
  文化资源包括了经济文化、家庭背景、人力资源等。长期迁徙流动的生活和城乡差距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严重影响,使其在家庭生活、早期教育、同伴交往以及城市融入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犯罪行为频发。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的家庭,经济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父母的知识水平普遍仅限于识字的程度,家庭背景几近空白,人力资源缺乏,这些因素决定了这些家庭父母约束力弱、教育方式简单极端、家庭破裂等不良现象普遍。流动青少年小李、流浪青少年小军、“黑户”青少年都出自于这些社会边缘家庭,这些孩子都欠缺关爱、欠缺引导、畸形成长,这些不良的环境因素成为了这些青少年犯罪的潜在诱因。
  文化资源的欠缺导致了青少年扭曲的价值观。青少年缺乏健全的人格,性格上争强好胜,结果在实施犯罪中往往采取疯狂和极端的手段,这在前面列举的三起案件中可见一斑,这些青少年都对犯罪对象实施了凶残的身体伤害,并且为了达到目的杀人灭口,犯罪后果的残酷骇人听闻。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覆盖的犯罪领域越来越广泛,强奸、盗窃、抢劫、绑架均有发生,其中影响力大、破坏效果严重的大型案件也在逐年增多。
  文化资源欠缺使得青少年很难抵御不健康的文化市场。处于生长期的青少年,懵懂无知,对低级、庸俗的文化难以识别,而这些有害文化会侵蚀和改变人们的精神。现今的文化市场,充斥了各种暴力、色情、掠夺等污浊文化,青少年沉湎于其中,心理遭受严重扭曲。犯罪青少年的小军和小李,就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对网络游戏中的暴力习以为常,认为这种暴力是正常的,畸形的认识导致其在被害人死亡后仍然反复实施杀害行为,并且没有负罪感。近年来网络游戏在设计理念、游戏技术、画面质量等方面的改善,使其游戏体验更加真实,暴力的逼真性使得青少年暴力行为更加极端。青少年人格不稳定,尚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不知何为犯罪,当他们遇到困难,或是一时激愤的时候,很可能会模仿游戏中的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从而走向犯罪。前述案例中的青少年犯罪人放放,在被警察问及为何砍奶奶这么多刀时,无所谓地回答:“电脑游戏中都是这么做的啊。”
  (三)身份层级低的青少年犯罪数量提高
  留守青少年放放、流动青少年小李、流浪青少年小军、黑户青少年的家庭都不太富有,家庭的幸福度不高,身份资源层级普遍较低。身份资源的低下,使得这些家庭必然在社会资源、声望资源等方面有所欠缺。身份资源代表的是一种社会资源,犯罪青少年社会资源的缺位,使得这部分孩子无法接受到来自社会的正常的引导。来自身份层级较低家庭的这些青少年的犯罪数量在逐年提高。2005年,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辍学和无业者占51.3%,其中农民工子弟、流浪儿童的犯罪问题尤为引人注目。[7]
  文化资源层级较低的青少年家庭,相关资源匮乏,父母的教育方式也呈现出极端的现象。犯罪青少年小军的父母,就对其过度苛求和过度干涉,极端的教育使得小军极度反叛,离家出走后再也没有回过家。离婚率逐年攀升也是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之一,犯罪青少年小李原来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自从父母离异后学习成绩便一落千丈,从逃学开始到沉溺于网吧、迪厅、洗浴城,最终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据2010年对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调查显示,青少年犯不和亲生父母长期生活并且父母离异的比例达到32%,比2001年提高了14.1个百分点。[8]文化层级偏低的家庭,社会资源不足,夫妻双方常年在外分别打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这种不良的家庭因子也加剧了青少年心理的恶化,变相促使了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提高。黑户青少年的生活现状大部分都是如此,父母为了养家糊口,常年在外,子女众多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因此家里的孩子们往往只有一个拥有户口和身份证,其他的孩子们则都是没有户口的“黑户”。可叹的是,这部分黑户青少年因父母、学校、社会各方面的疏忽,很难接触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大多都是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最终走向犯罪。
  文化资源层级低,青少年们出身于这样的家庭,因其生活环境的严峻,使得其对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即痛恨又羡慕。前述三起案件中两起案件的青少年都触犯财产类犯罪,可以说,青少年犯罪中的财产犯罪现象越来越多,他们出于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的犯罪动机,为了追求享乐、满足膨胀的物欲而实施犯罪行为。青少年们沉迷于网吧、歌厅等各种场所,高消费的洗浴中心也是很多青少年的消费场所,这些孩子为了满足享乐,不惜采用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以获取财物。
  (四)恶性青少年犯罪案件数量骤增
  近些年来,青少年恶性犯罪数量逐年增加。上述三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凶残,犯罪青少年不顾人性和良知,犯下了重罪。小李、小军、放放在犯罪过程中手段残忍,不计后果,这固然和他们身心发展还未成熟,考虑问题不够稳重有关,与根本无法判断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等生理因素有关。但更多的因素在于,这些不安的青少年们普遍缺乏羞耻感和罪恶感,精神因素上出现了问题。小军们的心理不健康,使他们往往采取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且手段非常凶残,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教育缺位、文化缺位、身份资源缺位的青少年在放任的社会环境中肆意生长,沉迷于享乐,心理变态扭曲,最终为满足个人欲望实施恶性犯罪,致使其走上了不归路。

四、青少年犯罪的层级预防
  (一)教育层面的青少年犯罪预防
  改进学校教育,不能让应试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指挥棒。学校在教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应当将精神面貌和心理健康作为教育的重点,文化知识可以用时间来积累,精神和心理的向善确是无法用时间来矫正的,德育往往要耗费比知识教育更多的精力和心力。如果12岁的放放能拥有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道德,那他必不会为了少量金钱杀害自己的奶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思想健康是国之根基,将德育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培育心理健康、精神向上的青少年应成为教育的首要任务和目标。
  增强家庭教育,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中,政府要注重增强家庭的社会功能,相对弱化家庭的经济职能,以使父母的经济与家庭责任达到平衡状态。一方面,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以便更好服务就业;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或要求工作单位制定更加灵活的规章制度,使父母们既能照顾家庭,又不用担心工作上的问题。政府应该鼓励雇主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兼顾职工履行家庭责任的需求,如制定家庭休假制度、弹性工作时间制度等,使父母真正成为青少年的港湾。
  (二)文化层面的青少年犯罪预防
  文化资源层面,主要是经济文化资源、家庭背景资源和人力资源。城乡发展不平衡,使得城乡的经济文化差异不断加剧,如何让社会边缘家庭稳定、让流动青少年小李等人享受到正常的文化熏陶、让留守儿童放放们可以和父母待在一起、减少流浪青少年小军们的数量等问题都是需要亟待解决的。总的来说,对城市的农民工家庭给予照顾,使其家庭可以在城市正常地生活,孩子可以在城市就学。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这样农村的父母就不再需要去城市务工,可以陪伴在青少年身边,陪伴他们健康成长,这样青少年的监护缺失、隔代监护等现象可以得到有效避免,青少年的家庭资源和经济资源都可以得到完善。父母对青少年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父母的人力资源可以让未成年人学会社交、学会解决问题,这些是其他任何因子都无法取代的。对父母进行相关的教育课程培训也是必要的,教会父母如何和未成年人沟通交流、如何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如何将未成年人培养成为优秀的孩子等等。
  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的环境熏陶作用,提高青少年的自身文化素质,增加抵御犯罪的能力。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青少年必须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学会明辨是非,增强自我防护的能力,能够有意识地抵御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青少年要学会以正确方法发泄自身消极情绪,调节自我心理,提高心理素质,慎重交友,自觉抵制犯罪思想的侵蚀。
  (三)身份层面的青少年教育预防
  身份资源层面包涵了各种社会资源、声望资源等。近些年来,社会变迁迅速,贫富财富也进一步加大,舆论中冒出的“官二代”、“富二代”、拼爹等不良思潮愈演愈烈,给青少年们树立了不良的榜样。出身于社会边缘家庭的留守青少年、流动青少年、黑户青少年,在身份资源上的不足,使得其很容易受这些不良思潮影响,破罐子破摔。因此,营造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迫在眉睫。社会上建立公平的平台,使青少年对各种资源的享用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解决农村“黑户”青少年的现象,在青少年中树立平等、勤善、帮助别人、自我拼搏等向上的理念,这需要全社会、政府的共同协作,效果好但短时间内难以做到,只能步步推进,这是政府和社会的奋斗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证祖国的未来更加强盛。
  我们要营造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是家庭、社会的责任,更是政府和社会的要务。因此,政府要完善法制体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的权益。公安、司法、工商、文化等部门要联起手来,坚决查处和禁止制造、传播不健康文化制品的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限制网络带来的消极影响,引导青少年正常接触、利用网络,构建健康绿色的互联网。同时应当严厉打击涉及毒品、淫秽、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其给青少年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为青少年成长构筑安全防线。社区部门要把青少年教育放在首位,建立社区青少年档案;定期召开社区家长联谊会;充分利用社区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青少年举办各种文娱活动;邀请各类专家、学者到社区进行演讲、心理辅导等,营造一个有利青少年成长的氛围。优良的社会环境可以引导青少年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我们还需要对社会边缘家庭在教育层面、文化层面、身份层面上进行多方面预防,使这类家庭能回复正常的功能,使小李、小张、放放等黑户青少年们能在安定、健康、良善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氛围中茁壮成长。

【注释与参考文献】
  [1][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93页。
  [2][日]塩原勉等:《社会学的基础知识》,有斐阁1994年版,第91页。
  [3]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编:《社会学简明词典》,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44页。
  [4]人力资源,拥有专业技术、专门技能、学历文凭、资格证书以及工作方面的资历和在职培训经历等,斯瓦拉斯托加和贝克尔等人专门研究了人力资源对社会分层的影响。
  [5]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6]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市情中心:《北京市情数据手册》,燕山出版社2007年版,第79、82页。
  [7]彭天广:《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加强检察预防工作的思考》,载《青少年犯罪研究》2007年第6期。
  [8]关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在家庭》,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第2期。
{1}[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彭天广:《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加强检察预防工作的思考》,载《青少年犯罪研究》2007年第6期。
  {3}关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在家庭》,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第2期。
  {4}李琳:《校园女生暴力的成因及预防》,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年第2期。
  {5}陈曦、钟华:《移民青少年犯罪——理论阐释的综合评述》,杨旭译,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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