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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人身损害,正确的索赔姿势在这里!
发布日期:2016-07-06    作者:110网律师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网


生活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该怎么索赔?索赔程序一般有伤情鉴定、伤残鉴定、确定赔偿额这几个程序。那么你能拿到的具体赔偿项目又有哪些?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

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可以拿到哪些赔偿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替代残疾赔偿金。

怎么确定的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8、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9、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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