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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身份证怎么领结婚证
发布日期:2016-06-28    作者:110网律师
【网友咨询】
我打算十一黄金周结婚,但女朋友的身份证被偷了还没办好,只有户口本可以吗?用临时身份证可以吗?办个临时身份证要多久?
【律师解答】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留档。只有户口簿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一般在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两张、交20元钱。一般凑够7-9人(排版需要)就现场办理了。如果运气好,现场就拿,但在长时间不会超过一周。有一点需要注意,二代临时身份证每人只能办理一次,有效期只有三个月哦。可再补办身份证时同时办临时身份证救急。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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