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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了认购书又后悔 所交的定金还能退吗?
发布日期:2016-06-12    作者:110网律师

在房产交易中,买家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向卖家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那么,对于定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定金是非交不可的吗?



购房定金,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卖房人的金钱。



在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出于约束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目的,买家付一笔定金给卖家的做法被广泛应用。
那么,定金付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一般而言,购房定金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购房者中途迫于各种情况不想买房了,定金不能索回,损失可不小。因此,购房之初,购房者应尽量避免定金陷阱。




1、尽量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若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押金”、“订约金”等
这样一来,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因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退还购房者。

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



如果购房者已经跟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之后,但迫于某种原因不想购房了,那交出去的购房定金还能不能退呢?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以下情况不能退: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定金不退。以下情况可以退:一、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的情况。
二、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的情况。
三、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四、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的情况。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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