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
发布日期:2016-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概念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
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A.对所有表决事项都有表决权。
B.对部分表决事项有表决权:——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通过破产分配方案的决议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3.职权(F61),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分组表决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4.决议
(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重整计划的通过与和解协议的通过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A.债权人会议的一般规则:出席人头数过半+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半数以上;
出席人头数和全体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实现大额债权人和小额债权人之间的相互制衡,避免以大欺小,以多欺少。
B.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规则:人头数过半+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
重整计划实行分组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C.和解协议的通过规则:人头数过半+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例题·单选题】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2012-3-31)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通过规则: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