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签订完都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6-05-27    作者:110网律师

合同签订完都有效吗?

你是否认为所有的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确认之后就全部生效了呢?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是这样的。在合同法的规定中还有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呢?
一、 无效合同。
存在下列情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者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除了无效合同之外,还存在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对于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合同条款无效;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条款无效。
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除了规定了无效合同之外,还规定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谓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存在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合同予以变更合同条款或者将合同撤销、不再履行合同。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和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也可以申请撤销,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的是变更,那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能做出撤销判决或者裁决的。
对于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来说,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应当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除了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之外还存在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即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监护人或者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如果监护人或者被代理人拒绝追认那么该合同是无效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